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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商局部署2018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8-01-17 19:57   来源:贵州省工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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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工商局安排部署2018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坚持社会共治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有关单位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加强协作配合,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充分发挥消协组织公益性职责,持续开展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活动。大力支持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宣传,对制售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二是加强流通领域重点行业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突出家用电子电器和电器附件类商品,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服装鞋帽和儿童玩具类商品,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突出建材、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集中解决消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交通工具类商品,集中解决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

三是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力度,提高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接通率,及时受理、处理、回复消费者的诉求;大力推广小额、日常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在源头。 进一步强化12315数据信息归集工作,通过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问题的数据分析,适时发布消费提示,为政府科学决策、消费者科学消费提供可靠支持。 

四是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经营者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积极参与创建活动,重视消费者的意见,主动开展优质服务承诺,自觉履行消费维权法定责任,推动其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引导经营者高度重视消费者诉求,强化对经营者的信用激励和约束。

五是加强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一会两站”、“12315”“五进”建设,把消费纠纷解决在源头。继续在全省AAA以上景区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由旅游业经营者先行快速处理旅游消费纠纷。积极推行在行业协会建立“12135消费维权服务站”,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职责,指导、督促行业经营者守法经营、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六是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把握好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等节点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水平。贯彻落实好新法新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第一时间做好宣传培训贯彻落实工作。

(责任编辑:黄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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