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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排污 两家企业双双被罚

发布时间:2017-05-24 00:53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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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贵阳市环保局对一家超标排放污染物和一家排污进入南明河的企业开出环保罚单,并要求整治。
   
       据了解,今年3月24日,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对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项目部办公室后施工废水沉淀池正在排水,目测外排废水感觉浑浊,外排废水直接进入市西河上游的杨柳冲大沟。随后,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所排废水悬浮物超过规定标准排放限值6.1倍。该公司违反《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贵阳市环保部门决定对该公司罚款12万元。
   
       此外,今年2月26日,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南明区环境监察大队对位于原贵阳发电厂旧址的保利凤凰湾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项目一号地块(N-1-1)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为了施工方便,将工地上的废水利用抽水泵向市政管道排水一个半小时并进入南明河,直至发现南明河上漂起油污,才停止排水。南明区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报告显示,废水均含有石油类及少量重金属等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环保部门对所涉企业四川科隆建设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万元。
 
(责任编辑:黄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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