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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 风景区内开山采石,坚决整治

发布时间:2017-11-06 14:06   来源:贵州都市报数字报 作者:涂朝耀 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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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切实抓好全省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和提质升级,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方案》中对重点任务明确,推动依法行政,整治“两违”建筑。

依据已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建立问题台账,坚决杜绝新增“两违”建筑,逐步解决已建“两违”建筑,制定调整、搬迁、改造或拆除方案,有计划地严格实施。依法整治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依法整治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设施的行为,依法整治违反规划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等活动和行为,重点查办开山、采石、开矿以及违规水电开发等对资源破坏较大的典型案件。

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要对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和提质升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作风不扎实、工作不落实,实施不力、进度滞后,监管不力、弄虚作假的,要从严追责、从严问责。

(责任编辑:黄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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